ICP备案与管理系统
天津市个人备案用户请注意:
为了进一步提高网站备案数据的准确性,天津市通信管理局要求:自9月8日起个人网站必须在备注中标明"本网站是个人网站,不含有企业、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,若在核实中发现网站中含有企业、单位等信息,本人愿接受以虚假信息进行备案,注销网站,并将主体和域名加入黑名单的处罚"。
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升级的通告:
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互联网基础管理、净化网络环境、促进行业发展的总体要求,进一步向网站主办者提供更加便捷、高效的网站备案服务,提高网站备案工 作效率,我部完成了对网站备案管理系统的改造,并将于2010年6月启动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升级工作。 查看详细>>








